據報道,廣州市政府最近發布了一系列文件,加強對市區內的廣告招牌管理。為了遏制亂搭亂建、亂設亂放的現象,廣州市政府決定對廣告招牌規模、數量、位置、內容進行嚴格管理。
此次管理不僅涉及到廣告招牌本身,還包括了廣告招牌的照明、聲音、亮度以及移動廣告車等等。根據新規定,廣告招牌必須符合市區的城市規劃,在市政府規定的位置設立廣告招牌,符合規定的規模和數量,并且不得在公共設施、文物保護區以及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設置廣告招牌。
對于無證無照的廣告招牌,廣州市政府將會進行“一刀切”強制拆除,違法單位將被罰款、吊銷執照、并承擔所有拆除費用。同時,廣州市政府還將會組織專門的部門和力量來對廣告招牌進行管理和維護。
此次廣告招牌管理的加強,得到了廣州市民的廣泛支持。不少市民表示,在市區內亂搭亂建的廣告招牌已經嚴重影響了城市形象和市民的視覺環境,希望市政府能夠出臺更多的管理措施,加強市區內的環境管理。
廣州市政府表示,此次廣告招牌管理的加強,是為了保護城市形象,提高市民的居住環境和生活質量,是一項必要的工作。希望廣大市民積極配合政府的工作,共同維護好廣州市的城市形象和市容市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