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州市城市管理局發布了《廣州市城市道路廣告招牌管理細則》,明確了城市道路廣告招牌的安裝、拆卸、維護等管理事宜,旨在規范城市廣告招牌的秩序,提高城市形象。
根據《細則》,廣告招牌安裝單位必須具備建筑工程施工資質,招牌安裝前需經過廣告管理部門審批,并持有相應的廣告經營許可證。同時,廣告招牌的規格、位置、字體、顏色等也都有著明確的規定。如招牌位置應避免遮擋路名標識、交通信號燈等,字體大小應明確、規范等。
此外,細則還規定了廣告招牌的管理周期及維護要求。廣告招牌安裝單位在2年內需對招牌進行維護,保證招牌正常顯示、無污染、破損等情況。而城市管理部門也將定期對廣告招牌進行檢查,如發現問題,將責令其限期整改;屢教不改者,將面臨暫停營業或吊銷廣告經營許可證等嚴厲懲罰。
市城市管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廣告招牌是城市形象的一部分,它的規范管理不僅事關城市的美觀形象,也事關城市交通秩序和市民安全。今后,市城市管理局將加強廣告招牌的管理,全力確保城市道路廣告招牌有序安裝、科學維護,為市民提供更加舒適宜居的城市環境。